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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十二、费用审查制度修订项
1、根据院《加强物价管理的通知》中物价管理人员职责和物价监督、检查等制度及医院管理年检查组专家的建议修订本制度。
2、结合一年来物价办成立后的工作实际和变化修订本制度。
3、定期或不定期对临床“住院病人一日清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对检查或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同时认真做好相关登记和记录。
4、对原第四条“计算机数据维护”项中由信息科维护改为物价办维护。
十三、电话/来人事谊受理制度
1、根据院有关制度规定及王院长2006年12月27日护理部、信息科、医保办、计财科、收费处、新医华公司联席会议要求,制定本制度。
2、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工作要积极办理;非本部门职责外工作要主动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不得推诿、扯皮。
3、对电话或来人要求的问题,除认真履行职责给予解决外,还应做好相应记录。对权限范围外的其它问题,应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4、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十四、His系统维护制度
1、根据院有关制度及落实2006年12月27日信息科、计财科、护理部、医保办、物价办、收费处、新医华公司联席会议上王院长要求,制定本制度。
2、His系统计算机要专机专用,不得它用,更不得外来盘进入,以确保系统安全。
3、系统维护,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查,并认真做好维护记录时间、项目等内容。
4、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十五、一日清单制度
1、根据有关规定和院《医疗服务价格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本制度。
2、按照豫计收费(2001)1018号文件关于“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的规定要求,我院各科都能认真执行,根据近年来物价、纠风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相关要求,各科室必须进一步完善,必须做到“日清、价准、项目明、患者知”。对住院患者当天发生的费用按明细项目(医疗服务、药品和材料)逐笔登记,一日一清。
3、清单中必须载明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和编码;药品必须载明每一种药品的规格、数量和单价。
4、清单必须一式两份,一份交患者保管,一份经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后记帐。
5、清单作为相关检查的重要凭证,各科室必须妥善保存,原则上保存至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检查后两年。并应在有关价格检查时予以提供和积极配合。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十六、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查询制度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2、各科室在完善一日清单的同时,对患者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或相关收费提出疑问时,都要做好耐心细致、积极主动和明确的解释,不得推诿。
3、按照有关规定,在门诊及住院部大厅分别安装触摸屏,并设置患者费用查询系统,便于患者随时自查。
4、门诊、医技科室的候诊区要公示本科室《常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以接受患者监督。
5、门诊大厅安装电子滚动屏,并与His系统连接,其全部药品及医疗服务项目和特殊材料收费价格,在正常上班时间开机连续滚动显示,以方便患者就诊时参考。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