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不端“警戒线”不可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要求,推动科研诚信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通过深入剖析一系列科研不端行为的典型案例,旨在引导科研人员以此为镜、明辨是非,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科研伦理与法律规范深植于心。我们期望,通过强化科研人员的规则意识与道德自觉,提升科研活动的纯洁性与规范性,让科研诚信的清风正气深入人心、流传久远。
一、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规培医生董某某论文造假问题。2025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董某某2023年博士学位论文主体部分(综述除外)与同年毕业的北京科技大学他人学位论文重复率超过20%,存在抄袭剽窃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按程序撤销董某某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河南某高校张某某论文买卖数据问题。河南某高校张某某、王某等发表的2篇论文存在购买数据、图片使用混乱问题。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审议,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第6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撤销张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张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4年4月9日至2029年4月8日),给予张某某通报批评。
三、河南某高校艾某某论文抄袭问题。河南某高校艾某某等发表的论文存在抄袭他人发表的论文和擅自标注他人科学基金项目的问题。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审议,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第6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六项,取消艾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4年4月9日至2027年4月8日),给予艾某某通报批评。
四、郑州大学申某某论文重复发表、篡改实验数据问题。郑州大学申某某发表的2篇论文存在重复发表,篡改实验研究数据、图表的问题;还存在擅自标注他人科学基金项目、擅自将他人列为论文作者的问题。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第21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第六项,取消申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3年12月26日至2028年12月25日),给予申某某通报批评。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为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河南省纪委监委持续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洛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牛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8年至2023年,牛刚多次收受辖区内私营企业主所送高档酒水、消费卡,多次接受辖区内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牛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5年3月,牛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邮政管理局局长刘建军违规接受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问题。2023年7月,刘建军到辖区内某国有企业协调工作后,违规接受该企业用公款安排的宴请并饮酒。2025年2月,刘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阳市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张允山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问题。2023年10月,张允山带队到乌鲁木齐市出差时,携家人一同前往并借机到阿勒泰市、克拉玛依市等地游玩4天,返程后违规报销旅游相关费用。2024年12月,张允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长垣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都学敏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22年4月,都学敏任长垣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后,配备、使用的办公室和休息室面积合计68.7平方米,超出规定44.7平方米。2025年3月,都学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问题已整改。
洛宁农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新记利用职权影响操办丧事并借机收受礼金等问题。2025年3月,李新记在办理其母丧事过程中,默许下属在其家中服务,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安排吊唁干部员工工作日午间饮酒、到景点游玩,事后未如实向组织报备丧事事宜,造成不良影响。2025年4月,李新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降低薪酬待遇并给予组织调整。
上述通报案例,违纪行为都发生在或持续到党的二十大后,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上述问题,充分彰显了我省坚决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的鲜明态度。
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河南省监察委员会